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重行釐 定,並自105年1月1日起依精算結果調整,相關訊息如附件。
發佈日期 :
2015-08-12
最後更新日期 :
2015-08-12
臺教人(四)字第1040103386號(調整費率8.83%).pdf
部退一字第1043999841號(調整費率8.83%).pdf
總處給字第10400420171號(調整費率8.83%).pdf
總處給字第10400420172號(調整費率8.8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