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轉知-支領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之教育人員亡故後,申請領受撫慰金一案,詳如附件,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15-11-10
最後更新日期 :
2015-11-10
臺教人(四)字第1040153832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