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推廣教育中心誠徵專任助理2名

發佈日期 : 2016-03-15 最後更新日期 : 2016-03-16

徵才公告

一、  職務類別:計畫性臨時人員(專任助理)。

二、  需求人數:2人。

三、  聘僱期間:自105年4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四、  應徵資格:

1.  學士(含)以上畢業學歷者。

2.  具學校行政、經費核銷及相關活動規劃與辦理經驗者優先錄用。

3.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網站維護能力。

4.  須自備交通工具。

五、  工作內容:

1.  辦理「教育部體育署培育優秀原住民族運動人才105年度執行計畫」之執行、專案年度之核銷、資料彙整、與委員及教育部體育署聯繫、辦理說明會等相關事宜。

2.  協助辦理105暨106年度申辦計畫事宜。

3.  協助本中心其他專案活動。

4.  其他交辦事項。

六、薪資待遇:

1.  每月薪資新台幣31,520元整(參與本計畫前所任職級相當之工作年資,得檢附相關年資證明,核計提敘薪級,每滿一年提敘一級)。

2.  年終獎金視工作執行情形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七、甄選作業:

1.  應徵人員應將應徵文件於105年3月20日(星期日)掛號寄至33301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推廣教育中心,並註明『應徵-計畫性臨時人員(專任助理)』收。用人單位聯絡人及電話:推廣教育中心 (03)3283201轉8109鄭小姐。

2.  由用人單位先行審查應徵人員書面資料,經審查確認符合規定資格後,將另行通知前來面試時間;未通過初選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試用期間3個月(另備取2名,候用3個月),正式上班日為105年4月1日起。

八、應徵文件內容要求及書寫規定:

1.  履歷表與個人自傳乙份,履歷表需詳填個人學經歷、專長、聯絡地址、電話、貼脫帽照片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或資料。

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照正本於報到時備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