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5月1日勞動節放假適逢例假日處理原則!
發佈日期 :
2016-04-26
最後更新日期 :
2016-04-28
公告事項
105年5月1日勞動節放假適逢例假日,經本校勞資會議協調決議
1.未出勤人員當日視同加班,得於6個月內辦理補休,
2.出勤人員另依出勤時數增列加班時數,併於6個月內辦理補休.
3.當日輪值人員,於經費許可下得申請加班費或於6個月內辦理補休.
適用對象:本校約用人員/契僱人員/專任助理/按月支薪臨時工/技工友
注意事項:5/1加班資料已建置完成,惟需俟勞動節後始能申請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