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於85年1月31日前曾任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以下簡稱退休條例)第14條第2項規定「其他公職人員」..,退休年資採計上限限制一案�
發佈日期 :
2017-04-24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4-24
臺教人(四)字第1060037689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