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知修正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發給對象補充說明
發佈日期 :
2017-09-12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9-12
退休公教人員倘依公教人員退休法律、公務員懲戒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受剝奪或退少退離給與之行政處分或懲戒判決,自該處分核定或判決確定日後之學期(以註冊日為基準日)起不發給子女教育補助。
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發放補充-原函1060907.pdf
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發放補充1060907-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