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重申各機關進用臨時人員,請確依規定辦理公開甄選乙案
發佈日期 :
2014-03-14
最後更新日期 :
2014-03-14
一.依行政院人事總處103年3月3日總處組字第1030024751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政府用人制度公開公正及公平之精神.並避免形成濫用私人與瞻恩尋思等弊端.重申各機關進用臨時人員,應確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教育部102年8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126155號函規定.以公開甄選程序辦理人員遴補事宜.
二.為落實政府用人制度公開公正及公平之精神.並避免形成濫用私人與瞻恩尋思等弊端.重申各機關進用臨時人員,應確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教育部102年8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020126155號函規定.以公開甄選程序辦理人員遴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