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教學業務暨發展中心誠徵約用職務代理人1名(第3次公告)
教學業務暨發展中心徵才公告
一、職務類別: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需求人數:1人。
三、聘僱期間:自中華民國105年4月20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
四、應徵資格:
(一) 學士(含)以上畢業學歷者。
(二) 具學校行政、課務及活動規劃辦理經驗者優先錄用。
(三) 具溝通協調與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網站維護能力。
(四) 若才能相當,具身心障礙資格者優先進用。
五、工作內容:
(一) 辦理系所課程修訂、學分學程業務。
(二) 管理課程系統。
(三) 召開課程委員會、開課協調會。
(四) 學生選課業務(含外籍生、交換生)。
(五) 教室及研究室空間規劃及保管事宜。
(六) 統計及規劃、核算專、兼任教師授課時數及鐘點費。
(七) 校內外修課學分抵免審查、暑修、彈性修讀課務處理。
(八) 教育部招生總量及系所增設作業。
(九) 協辦系所評鑑。
六、工作報酬:依「國立體育大學約用人員酬金標準表」辦理。每月薪資新台幣26,580元整(含勞健保)。
七、甄選作業:
1. 應徵人員應將應徵文件於105年4月15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戳為憑)寄達,或由專人送達本校地址:333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收。逾期寄、送達者,恕難受理。
2. 用人單位聯絡人及電話:教學業務暨發展中心 曹小姐 (03)328-3201分機1270。
3. 由本單位先行審查應徵人員資料,經初審審核通過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試,未錄取者恕不退件,面試錄取1名,並備取2名。
八、應徵文件內容要求及書寫規定:
1. 履歷表與個人自傳乙份,履歷表需詳填個人學經歷、專長,聯絡地址、電話、黏貼脫帽照片及其他相關資料。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份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3. 相關證明文件。
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照正本於報到時備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