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總務處營繕組誠徵專任助理1名(第5次公告)
總務處營繕組甄選專任助理人員公告
|
徵才機關:國立體育大學 |
|
|
|
|
|
人員區分: |
專任助理人員 |
|
職 系: |
一般人員 |
|
職 稱: |
專任助理人員 |
|
官等職等: |
|
|
名 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
性 別: |
不拘 |
|
工 作 地: |
國立體育大學 |
|
有效期間: 資格條件: |
105/04/18~105/04/27 1.大學畢業,且具工程經驗1年以上,諳電腦操作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整修工程案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督導等業務。 2.辦理校內設施之檢修維護等採購發包作業及督導。 3.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體育大學(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
|
聯絡方式: |
1.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本校先以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錄取與否均恕不退件。另增列備取人員1名以總成績擇優遞補,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薪水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校得予從缺。上述資料請於105年4月2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視同放棄),逕寄「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國立體育大學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專任助理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本案聯絡電話03-3283201轉1151鍾先生。2.僱用期間:自105年6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如僱用原因消失應即解僱)。 3.待遇:月薪31,52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