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5月1日勞動節放假適逢例假日處理原則!
發佈日期 :
2016-04-26
最後更新日期 :
201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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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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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年5月1日勞動節放假適逢例假日,經本校勞資會議協調決議 |
| 1.未出勤人員當日視同加班,得於6個月內辦理補休, |
| 2.出勤人員另依出勤時數增列加班時數,併於6個月內辦理補休. |
| 3.當日輪值人員,於經費許可下得申請加班費或於6個月內辦理補休. |
| 適用對象:本校約用人員/契僱人員/專任助理/按月支薪臨時工/技工友 |
| 注意事項:5/1加班資料已建置完成,惟需俟勞動節後始能申請補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