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

申請對象:40歲以上編制內公教人員,每二年得申請身體健康檢查(**健康檢查方式:由各受檢人自行選擇衛福部評鑑為合格之醫院、醫策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及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名單),請同仁要去評鑑合格之醫療機構檢查,以免無法完成核銷。**

)補助新台幣4500元,核銷時請檢附醫療院所健康檢查收據,黏貼於憑證用紙,並於證明欄簽名或蓋章,送人事室辦理即可。

**111年度健康檢查方式:

由各受檢人自行選擇衛福部評鑑為合格之醫院、醫策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及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名單

。請同仁要去評鑑合格之醫院健檢,以免無法完成核銷。**

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
黏貼於憑證用紙
合格醫療機構 衛福部、醫策會及勞動部查詢網站

111年度各醫院辦理「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第一類人員及簡任第10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主管人員之健康檢查項目及收費標準一覽表

通過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醫療機構名單
   
   

 

登入成功